安置补助费用的计算方式,通常是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总数来进行。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总数,则根据被征收的耕地面积以比例形式除以
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得出。对于每个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所应获得的安置补助费用标准,其数值为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内平均每年的产值的四到六倍之间。然而,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所能提供的安置补助费用,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若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用后,仍无法
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经过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用。但需注意的是,
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