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深入剖析和详尽解答。总结来说,假如贵司具备明确且合情、合理、合法并经公示公告的规章制度,其中明确将员工上班期间使用手机视为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之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的编写和发布完全遵从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流程,那么此时予以开除不仅具有法理依据,而且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工作秩序做出的规制和约束。然而,如果贵司未能形成明确、细致且合乎法律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或者即便存在这类规章制度却并未依法依规征询广大员工意见并进行公示公告,那么以这样的理由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很可能便缺乏法律基础,进而导致对
劳动合同关系的非法解除。面对这一类境况,对于受到牵连的员工而言,他们可以诉求贵公司继续执行劳动
合同条款,或者要求贵公司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进行积极磋商达成共赢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即可寻求
劳动监察部门协助解决问题,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并请求
仲裁机构介入裁定公正结果,从而最大限度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