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程度未达
重伤标准者为
轻伤。轻伤二级事故被列入
刑事事例之列。在此类事例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捍卫者,代表国家行使
公诉权,因此
被害人往往无撤回
诉讼请求之法定权利。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若加害方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
受害人的谅解,从某种角度来看,上述和解行为可对被告人的
量刑产生正面影响。但是,此种情形并不等同于事例能够撤销或者退回,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
证据不充分或
犯罪事实依据不足等原因,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
起诉处理决定,从而使整个刑事追究过程得以终结。然而,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种不起诉决定并非源自于受害人的决定性
撤诉。总而言之,无法就轻伤二级事例能否撤诉这一议题进行简单化的回答,对于该问题的判定应参考多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