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惯常情形,倘若针对
轻伤二级事故,相关方已在派出所达成了和解协议,且该和解协议得到严格遵循贯彻,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状况来权衡是否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移交申请。若该起事例所呈现出的情节轻微,危害相对较小,不足以构成
刑事立案标准的话,则通常情况下是无需进行移交的。然而,若该事例的性质较为恶劣,或者涉及到关乎广大公众利益等诸多复杂因素,即便已经实现和解,仍然有可能被检察机关提请审查。此后,检察机关会以全面周详地审视全案的角度,对
犯罪嫌疑人家属所表现出来的悔罪态度、
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社会危险性的重视程度等等因素,进而对于是否发起
刑事诉讼作出最终决策。总的来说,尽管和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减轻
刑罚的重要因素,但是否能够绝对
保证某一事例不在达到
立案标准后被移送给检察机关,仍需根据其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衡量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