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成他人
轻伤二级的
刑事事例中,如果加害方拒绝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坐牢的后果。依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条例,由于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身体遭受轻伤者,已经构成了
故意伤害罪。这就意味着,即使
受害人并不希望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司法机构仍然会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全面权衡
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从而决定是否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
量刑。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其他类似于
立功那么能够减轻
刑罚的行为,并且其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存在着真诚悔过并
保证不再犯同样错误的表现,那么法院在判决刑期的时候将会给予这些有利条件充分的考虑,也很有可能会对嫌疑人适用
缓刑或者相当轻的刑罚。不过总的来说,若是不能够达成和解协议,那么犯罪嫌疑人坐牢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