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地现行法例下,若因负债被
申请强制执行且无可偿债资产,理论上
被申请人是无需承受直接
拘留的惩戒的。
执行程序的初衷在于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然而拘留并不是该过程中的主要执行手段。但是,作为
被执行人,他们必须积极地配合
执行法院的各项工作,包括如实申报其个人及家庭的财产状况等等。倘若被执行人有意规避执行、拒绝配合执行法院的工作或者存在其他
违法行为,那么执行法院有权采取适当的
强制措施,例如拘留等。针对那些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法院或许会暂时终止执行程序,等待被执行人具备了偿还
债务的能力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总而言之,被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执行法院的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