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法律
法规,
抢劫罪的
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二十年。这意味着从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起,历经二十年后,将不再对其进行强制追究
刑事责任。然而,若有必要在超过二十年期限后仍然进行追诉,则需遵循法定程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实施。此外,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
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相关事例之后,
犯罪嫌疑人如果选择逃避因
涉嫌犯罪而应承担的侦查或审判义务,那么这种情形是不受
追诉期限约束的。如果受害者在
立案期限之内提出了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理应立案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也不受到追诉期限的束缚。以上即为涉及抢劫追诉时效期限的一系列基本规定和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