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行为,其适用的
诉讼时效时长普遍性地设定为三年期限。在此期间,应以权利人明确知悉或应当知情自己的权益受损以及负有义务之人的标注为准进行计算。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若在诉讼时效期满前的六个月间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外部力量影响或其他障碍状况,使权利人陷入无法行使其诉求的境地,那么该期间则会被视为
诉讼时效中止时期。自造成此种中止情况的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将再度开始计算。同时,倘若权利人向负有义务之人提出履行相应责任的要求,或者义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其应尽义务,此举也将视作
诉讼时效中断的标志。一旦达成这种事例终止或有关程序结束的状况,诉讼时效期便须重新予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