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审判程序中,
保释与监视监禁皆属于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二者间无法直接进行比较以衡量哪方更为严厉。保释制度是基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额度的押金为前提,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理,而此类人员在保释期间仍保留了一定量的活动自由,但仍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相较之下,
监视居住则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或指定的居所,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通常而言,监视居住对于个人自由的限制程度要比保释更为严格。然而,这两种措施的实施都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仅仅凭借这些措施本身就断言事例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