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机关办理程序,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常常被定义为“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一类重要的
刑法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在整体
刑事诉讼过程中,由
司法机关责令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主动提出保
证人或者提交相应的
保证金,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采取逃避或者干扰侦查、举报以及审判行为,并且需要随时接受
传唤并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在检察院做出
取保候审决定时,往往会全面地考虑到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对于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