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实效的期限因
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期之差别而呈现出相应的变化。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罪行来说,其追溯实效应为五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来说,其追溯实效应为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来说,其追溯实效应为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或
死刑的罪行而言,其追溯实效则为二十年。然而,若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需提交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批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开始相关案情的侦查行动或是在人
民法院已对事例予以受理之后,犯罪分子如选择逃离侦查或审判工作,便不再受上述追溯实效的约束。倘若被害方在追诉实效期限内提出
诉讼控告,并且符合法定标准,那么即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却未予立案,也同样不受此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