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补偿的肇事主体,往往要依循
拆迁的特性以及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例如,在
国有土地性质的
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一般而言,项目由市或者县级政府所认证的房屋征收部门主导执行,同时它也必须承担起相关的补偿责任。然而,若是碰巧遇到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项目的话,补偿的费用往往需要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操办,其涵盖的范围包括了土地补偿款项、安置补助、地上附作物的补偿以及青苗的补偿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具有商业色彩的拆迁过程,那么补偿的责任或许将落在开发商或是其他相关的商业行为者身上。然而,不管是何种情况,对于被拆迁方来说,拆迁补偿始终要坚持公平且合理的原则,以此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