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地说,车祸事例的结案并没有统一的、绝对固定的时限。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
交通事故,在大多数情形下,
事故认定书将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十日之内出具;而对采用普通程序处理的事故来说,通常是在勘查完现场之后的第十天内作出事故认定,如需进行检验或鉴定的,一般在检验、鉴定结论明确之后的五日内完成事故认定。如涉及
人身伤害问题,治疗完毕后开始展开的
赔偿协商及处理过程,其所需时间会受到伤势复杂程度以及双方协商进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引发
诉讼程序,那么
一审普通程序的
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而
简易程序则被限定于三个月。当然,具体的结案日期仍需根据各种纷繁复杂的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