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少数事例中,
不加班就被解雇的现象往往是违反
劳动法规的。依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强制
劳动者进行超时工作。除非这类行为符合以下几种特别情况: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或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卫生健康以及国家财产遭受到了极度威胁,迫切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处置,此时可以考虑适当的
加班行为。又或是在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的时候,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严重损害到民生、公众利益,在此种情形之下,也不得不对其进行及时抢修以
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至于在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境之中,为满足生产需求和社会
公共利益,也有可能会要求员工节假日加班。然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岗位的劳动者而言,若在合法、合理的工作时间之内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而仅仅因为拒绝加班就遭到了用人单位的解聘,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径很可能涉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有权通过
司法途径争取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或者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当然,具体的维权策略还需要结合劳动者个人的劳动
合同条款、实际工作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