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群体性诈欺,通常是指由三名甚至更多人员构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
犯罪组织机构,为了达成实施
诈骗犯罪这一目的所形成的特殊形态。在法律层面来看,如果其中的任何三名或以上的人员选择共同策划并实施诈骗行为,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群体性诈欺的罪行。在这样的犯罪组织中,各个成员之间会根据各自的能力和特长进行明确的分工协作,以确保整个诈骗活动能够顺利完成。相较于个人单独作案,群体性诈欺的社会危害性往往更为严重,因此在对其进行
量刑判决时,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涉及的金额大小、各个成员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在这样的情况下,
主犯通常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
刑事责任,而
从犯则可以获得相应程度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然而,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只要他们参与了诈骗犯罪,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