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业务人员私自挪动了某项贷款总计高达十万元人民币之巨款,那么他或她极有可能触犯
挪用资金罪。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借与他人使用,涉及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即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处罚。若
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虽然
数额较大但未能及时归还,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