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若需进行的是普通程度的
民事诉讼事例审理活动中的首次审判阶段(亦即
一审环节),通常这些裁决过程需在事例被正式
立案登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经过共计六个月的时间才能顺利完结。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的确需要进一步的延期以完成相关事项,经由该院最高领导层的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且这种审批许可最多可以再续延六个月。而在这之后仍然需要额外延期的话,则应向更高等级的
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后方能继续。纵观整个流程,相较于普通程度的审判,简易程度的审判则要求在事例被正式立案登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经过三个月的时间便可完成所有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