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范,关于子女
抚养归属之争的处理结果往往具有多重考量因素,这些元素涵盖但不仅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个人意志的体现;家长双方法律上的经济能力以及为保障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备的养育条件及家庭环境等。通常而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其生母享有优先
监护权;若子女年满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其
抚养权利的归属将取决于双方
当事人在养育子女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现实差异,以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者为准;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其个人意愿将被视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在此前提下,倘若女方在经济实力、养育能力等方面表现出色,足以承担起抚养三名子女的责任,并且子女亦愿意随同母亲共同生活,那么该女性获得
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将会相对较高。然而,若女方在抚养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者子女不愿跟随母亲生活,则法院有可能判定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男方或由男女双方共同行使。具体的判决结果需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