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法偿还的
债务,人们并不一定会因此沦落为社会信用度低下的“老赖”。根据相关
法规,广义上所称的“老赖”即
失信被执行人,其主要特征在于具有实际履行能力而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相应义务。如果债务方确实因种种原因无法及时清偿债务,这种情况通常并不会立即导致其被法律定性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然而,若经由法院依法判决,债务方明明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能力,却故意拒绝按判决履行义务,如此一来,则存在较大可能性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除了以上情形之外,即使债务方目前暂无足够的财力偿还债务,他们仍应当积极主动地与
债权人进行有效沟通,共同商讨出合理的还款方案,以期避免陷入被
诉讼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