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宣告破产并不得不对员工进行遣散之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对员工给予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主要以员工在校内服务的年份数为准,每服务满一周年便需按照全额
工资向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而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半年但不满一整年后离职的员工,则以一整年的时间计算;至于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只需支付相当于半个
月工资的
经济赔偿即可。上述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离
劳动合同中止或结束日期前的十二个月份的平均工资。若企业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员工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企业在与员工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十五天之内为员工完成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