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亦称追诉实效,系指由
刑法明确规定的事例遭到追究
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若某事例已超过追诉期,除非存在法定特殊状况,否则通常将不会再予以追诉。然而,在如下情况下仍可例外: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安机关作立
立案侦查阶段,或在人
民法院接纳入案并进入审理程序后,
行为人采取逃避侦查或审判之手段,则不受
追诉期限的束缚。再者,如
被害人为求追究
犯罪嫌疑人之刑事责任,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依法
立案却未予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总而言之,对于过了追诉期的事例能否继续追诉,需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