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团伙诈骗案情的性质界定,主要参照的是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具体事例中的
犯罪情况。回顾各式主体,当数人采取共同故意的方式对诈骗行为进行实施时,此时便可称为团伙作案。在主观层面,必须存在着
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通过采用欺骗手段来获取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其中,诈骗的手法可以包括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多种形式。至于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则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如果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了整个诈骗过程,那么就需要根据他们在
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分别给予相应的定罪
量刑。对于
主犯而言,应当按照他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所有
犯罪行为进行
处罚。而对于
从犯来说,则应该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