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企业宣告关闭并开始遣散员工之际,
遣散费用的计量主要参照了员工们的
工龄以及
工资水平。对于经济上的
赔偿问题,将依照
劳动者在该机构所累积服务的年份,为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其一个
月工资额度的标准。而对于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将被视为一整年内完成的工作时间进行结算;对于工龄少于六个月者,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的额度作为
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若公司未能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支付遣散费用,员工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当公司面临
倒闭并进入
破产清算阶段时,员工的遣散费用应当在
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