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工厂倒闭而涉及遣散雇员事宜,则
经济补偿将依据该名雇员在原单位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为一个基准点,需向该雇员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
赔偿金。然而,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一年者,应当按照实际经过的时间,偏向于的一年计算;至于服务期未满半年者,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此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提及的“月工资”,应该理解为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中,被解雇员工的平均实得
工资收入。另需特别注意,当工厂面临
倒闭危机时,务必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给予足够的提前通知等方式,妥善处理遣散雇员的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