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者是否将承受坐牢之罚尚无确定的答案。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参与网络赌博并不足以构成
赌博罪名,但是
当事人可能会因此遭受
行政处罚,
处罚形式包括
拘留以及罚款等。然而,若涉案者持续以赌博谋生,或者组织、策划大规模的
聚众赌博和赌场开设等
违法行为时,就可能触犯到相关刑律
法规,从而须承担
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持续以赌博谋生,是指个人在行为上形成了对赌博的过度依赖,且长期沉迷于赌博,以至于赌博所得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至于聚众赌博,通常是指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通过抽取头息的方式获取利益,累积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亦或是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等情况。综上所述,网络赌博行为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我们应当坚决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