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相关
法规,对暂时无
逮捕必要而采取押外候审措施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对于涉及诈骗类的事例,决定是否允许嫌疑人外出候审以及设定相应期限的关键,在于深入把握各项案情及其侦查进度。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执法机构会综合考虑事例的繁杂性,
证据的搜集及验证等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通常情况下,若在押外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已完成对事例的调查工作,并认定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便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之后,如认为有必要追究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则会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然而,若在押外候审
期限届满之际,事例尚未完成侦查或审查起诉程序,执法机构将会依法解除对嫌疑人的押外候审措施,或者调整为其他强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