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未能清晰理解和认识情况之下便进行了销赃行为之时,关键因素往往体现在对于销赃者是否存在“明确认知”到所得之物源自于
违法犯罪活动这一问题上。倘若事实的确如此,并且根据客观情况来看,即便以普通大众的认知能力为准,他们依旧无法辨识其中真相,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将不会构成
刑事犯罪。然而,“明确认知”并非仅仅指清楚地意识到
犯罪行为的存在,还同时包含应当详细了解以及应该知道的含义。而那种应当知道则常常综合考察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是否严重偏离、交易方式是否显得极其反常、以及卖放身份及其所供应货物来源是否确实值得怀疑等各类因素来做出相对应的判断。然而,想要证明自己并未“明确认知”却是一项相当复杂且繁琐的任务,必须要拥有足够充分的
证据予以支持,例如展示出正常的交易流程、价格设定看起来合理、以及对货物来源进行正常的询问等等。若是实在难以充分证明自身未曾“明确认知”,那么销赃行为还是有可能会被判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