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方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若雇主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所约定之期限向劳工支付相应薪酬,劳工有权随时终止其与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普遍而言,若雇主存在
拖欠工资的情形,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定要求劳工必须等待至某一特定时间段后方能提出离职请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拖欠工资的现象持续一个
工资支付周期,例如通常情况下为一个自然月,劳工以该理由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较为常见且合乎情理的做法。在此种情况下,劳工在决定离职之前应当尽最大可能收集和保存相关
证据,如工资单据、出勤记录等,以便于日后通过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从而要求雇主支付所
拖欠的工资以及
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