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往往会从如下几个重要层面展开全面思考与判断:首先是子女的年龄以及他们的主观意愿;其次是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养育孩子的实际能力;最后则是子女现有的生活环境及其稳定性。在针对这种事例的处理中,假设大娃已经4岁,而二娃尚在襁褓之中,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原则上应由其母亲来承担主要的
抚养责任,这是由于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爱的需求更为强烈。然而,若女方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宜
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身患重病或存在不良嗜好等,那么
抚养权很可能会被判归男方所有。至于大娃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以确保孩子权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的裁决原则。此外,在做出抚养权的判定过程中,法院亦有可能充分顾及父母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协商达成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