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接受法庭审理的事例,通常是由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主导,向被告人和其所指派的辩护律师发出开庭通知。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在敲定出庭的具体日期之后,着手向被告方送达书面的
传票。这份传票将详细说明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以便被告方和辩护律师能够做好充分准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被告方已经聘请了辩护律师,那么法院也会同时向辩护律师发送相应的通知。然而,如果被告方在取保候审期间更改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址,他们应该立即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进行报告,以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到开庭通知。否则,由于被告方自身原因而未能及时获取通知,从而导致无法准时出席庭审的话,这将会对他们产生不利的法律影响。总的来说,被告方必须保持与司法机构的有效沟通,并时刻关注相关的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