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绑架罪对罪犯的
减刑和
假释申请的批准难度很大,然而这并不是说毫无可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触犯绑架罪而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依照
犯罪情节以及其他诸多因素,人
民法院有权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之后依法将其减为无期
徒刑,并且
终身监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若罪犯未被判处上述情况,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至于假释,则需要罪犯在服刑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并且没有再次
犯罪的风险,此外,还需满足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已经执行完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达到十三年以上的条件。然而,由于绑架罪的性质较为恶劣,因此在审查假释申请时将会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