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的
侵权纠纷事例中,
诉讼时效均为三年。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段三年的期限实际上是从权利主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时,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已经陷入权益损害的可能却未能及时察觉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的。然而,请您一定要清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会对期间的起算时间做出另行的明确规定。例如,在此类权益遭到侵害时,权利主体提出的要求或主张停息侵害行为、排除妨害影响、消除潜在威胁的诉求,并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再者,倘若涉及到特殊状况,如
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等,那么诉讼时效将会可能会产生暂时的中止或是直接的中断现象。所谓中止,即是在
诉讼期间的最后半年内,由于特定的法定事由导致其间延长;而中断则是由于法定原因,使得原先已经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被推翻并重新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