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市场交易环境中,
购房者所交付的
定金能否被退还,乃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探讨的问题。如果因为卖方(如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合约致使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未依法获得预售许可证等等,买方便拥有权利索回两倍的定金作为补偿;但是,若买方本身出现违约行为,例如主动提出不再购买该房产,那么依据常理而言,所交纳的定金将难以得到退还。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境之下,例如买卖双方对于
合同条款的理解未能及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这并不构成买方的过错,此时其缴纳的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另外,倘若开发商刻意进行的
虚假宣传或故意隐瞒重要情节以达到欺骗买家的目的,买方同样可以提出
申诉要求返还所缴付的定金。综合来看,定金的返还与否并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而是需要结合合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以及实际发生的事件来进行具体的判断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