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产证往往被视为一种
违约行为。在
商品房销售交易过程中,
拆迁房产证是开发商应尽的主要
合同义务之一。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在双方签订的正式合约中的明确记载,倘若明文规定了房产证的交付期限,然而开发商却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这一义务,那么便可以认定为其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违约责任追究,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可能包括支付
违约金、
赔偿实际
经济损失等等。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出现诸如
不可抗力等法律所认可的免责情形,开发商则有可能获得部分或者全部的免责待遇。另外,购房者还应当关注并妥善保管与此相关的各类
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往来函件等等,以备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