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确立之条例,凡涉及到
劳动争议的事例,
当事人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设定为一年。此项仲裁时效的起点以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当已知晓其权益受侵犯之日为准进行计算。然而,在
劳动关系持
续期间,若出现
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问题,那么此时
劳动者申请仲裁将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的约束;反之,当劳动关系宣告终止时,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关于
加班工资的
追索权,通常应在此类时效范围内行使。如若超过时效,则可能面临
败诉的风险。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您所签订的工作合同、考勤记录等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