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向
家属递交拘留通知书时,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通知:首先,通过直接派员当面交付给家属表示已
被拘留的信息,以确保其已知晓该事实;其次,若家人不便亲自领取或完全不在
履行义务的地点,则公安机关有权利选择邮寄方式,将通知书送到相关地点便于家属接收。值得强调的是,如果通过以上两种途径都未能顺利完成交往,公安机关有权使用公告的形式进行宣传,这也就意味着相关的公共场所或者媒体将会刊登公告,公开提示家属已经收到了关于某位
家庭成员已经被拘留的信息。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领取到的拘留通知书上准确标注了具体的拘留原因以及关押的地方,让家属可以随时了解到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