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散的
民事诉讼之境中,若发现提供的
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且事实情况极为模糊,那么法官通常会以"谁主張,谁賦予證據"的原則來作出判斷。倘若原告在提交的证据中无法彻底证实其提出的事实主张,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做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即判定原告
败诉。反之,若被告未能成功地反驳原告的主张,他/她同样可能面临着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其次,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补充证据,并将审判推迟至补充证据完成之后再行进行;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适当的自由裁量,然而这需要全面考虑到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总的来说,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了事例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