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
律师,在接触到
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事先向负责调查工作的侦查部门提交会见请求,同时需附上自己的执业证书原件与律所开具的
身份证明以及已生效的授托文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受理方应在收到请求后的48个小时内为会见事宜作出妥当安排。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诸如组织、领导、参与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组织、领导、参与恐怖活动组织罪行,或者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而又复杂的两人以上涉嫌
共同犯罪的事例,
侦查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后的5天之内来安排律师的会见。在会见期间,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传递任何物品、文件,也不能将通讯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使用。整个会见过程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以确保会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