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关于
孩子抚养费的分配,其基本准则主要体现在:若夫妻一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其应当按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个区间来承担孩子的
抚养费用;然而,如果面临着
抚养两位及以上孩子所需负担的情况,则抚养费的分割比例应作适度上调,但是通常来说,这部分增加所占总收的
比列不应超过百分之五十。反之,对于那些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数额应根据每年的总收入或者同领域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参考相关的比例标准予以衡量。此外,抚养费还应该涵盖孩子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项开支,如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必要花费。至于支付方式,既可以选择分期付款,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倘若双方在抚养费的分配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