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当企业因内部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最终解散时,应当向其雇员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补偿金额以雇员在原公司服务期为依据,每满一年便需向雇员支付相当于该雇员正常
工资标准的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却不足整年,则视为一年计算;若服务期未超过六个月,则需向该雇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自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然而,若公司已经依法启动
破产清算程序,那么雇员的补偿问题将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优先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