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审判中,法庭在对
夫妻离婚事例做出审理决定时,通常会依据多项影响因素来慎重选择和考虑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首要且重要的是,法庭会始终坚持以子女的最大化福利与权益作为主要指导原则进行判断。就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而言,一般会倾向于由其母亲行使法定
抚养义务。至于已经超过两周岁的儿童,如若双方在
抚养事宜方面无法达成共识,法庭将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裁决。这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等等。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法庭应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若涉及到三名子女且年龄各异的情况下,法庭将会根据每一位子女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决定,甚至有可能判决其中一方承担两名子女的抚养责任,而另一方则负责抚养剩下的那一名子女。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