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特定情境之下,对于责任归属的判定,往往需要充分考虑诸多层面的因素。首先,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违反道路信号灯指示即视为明确的
交通违法行为,此类驾驶者常为此类事故的
主要责任人。然而,大货车驾驶员倘若涉及
超速行驶、未能与前车间密切保持安全距离或者刹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等不当操作或失误,亦有可能被认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具体的事故责任归属问题,应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凭借实地勘查、调取路况监控录像以及询问目击
证人等多种途径获取的
证据进行严谨的判断和裁定。若经调查后确认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为主要责任方,而大货车驾驶员则为次要责任方,那么在涉及到
民事赔偿的环节中,便应依据双方所负担的责任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然而,若大货车驾驶员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其所需承担的
赔偿责任上限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然而,最终的责任判定结果仍须以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正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