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两个
未成年人斗殴引发重大伤害事件的审判结果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首要的是,必须明确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如果他们尚未达到法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6岁),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不被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其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可能会被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教育,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政府也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将其送入专门机构进行教养。然而,当这些未成年人年满16岁后,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
量刑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理。此外,法院还会深入调查斗殴事件的起因、双方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可以减
轻罪责的情节。至于
民事赔偿部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这其中包括受害者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等。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并且始终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