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
拒执罪,是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新
罪名,对其成立涉及到诸多挑战和复杂因素。关于此罪的司法认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首当其冲的是,必须要证明
被执行人有无视法院判决、恶意逃避
债务的实际举动,如隐匿、转移资产等行为。然而,如何判定被执行人具备积极履行债务的经济能力,却并非易事,往往涉及到对被执行人口头陈述、银行账户信息以及收入来源等各方面
证据的综合考量。其次,被执行人的“
拒不执行”行为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这其中包括拒绝向法院报告
个人财产状况或者提供
虚假报告,以及违反法院下达的限制消费令等行为。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于何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可能会因为每一个具体事例的独特性而产生差异。总而言之,拒执罪的司法认定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撑,同时也需要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精准理解和运用,因此,其难度相对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