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网络赌博且
数额特别巨大的
判刑问题,需要全体考察诸多相关要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衡量。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以谋取利润为主要动机,组织、促进大规模赌博活动,或长期沉溺于赌博活动的人员,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相应
罚金。而对于那些开设赌场的
行为人,则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至于如何界定“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概念,则需要综合考虑赌资规模、盈利金额、参与赌博的人数等多方面因素。在
共同犯罪事例中,若行为人发挥了主导性作用,通常会被认定为
主犯,从而承担更为严厉的
刑事责任。然而,如果行为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
违法所得,并且真诚悔过,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惩罚,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对其
量刑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减轻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