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同一房屋进行的两次买卖交易所签订的两份合同皆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
法律效力。然而,房屋的所有权究竟归属哪一方,则需要根据合同的履行状况以及是否已经完成了
产权登记等诸多因素加以权衡判断。如果两份合同均尚未正式办理产权登记事宜,那么由已经合法占有的一方享有优先权益;而双方均未曾实际占有房屋,则已完成网签、
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的一方将拥有优先权利;倘若双方均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那么首先
签订合同的那一方将获得优先权利。若其中某一份合同已经成功办理了产权登记,那么这份合同的相对人便可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未能获得
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来说,他们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提出
违约索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括
赔偿损失、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利息等等。总而言之,
一房二卖的问题极为复杂,具体的判定结果必须要结合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