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全过程之中,凡遇原被告双方皆持有效
证据者,法院为公平公正之判,便会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作出最终裁决。首要步骤是对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与事例的关联性进行严谨核对审理。针对相互冲突或相悖的证据材料,法官还将深度分析并评估各类证据的证明力度大小。那些具有强烈说服力的证据,亦即所谓的高证明力证据,更容易得到法院的信赖与采纳。比如经过充分公证程序处理过的书面证据,其可信度常常要优于未经充分证实的
证人证言。在此基础上,法庭还必须紧密结合事例本身的具体细节情况,以及之后参阅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假如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力量几乎相当,难以形成明显的优势地位,那么法官可能需要根据
举证责任的详细划分规则,以决定谁应承担因举证失败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总而言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非仅仅取决于证据的数量多少,更为关键的是证据的质量水平及其举证责任的实际履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