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指控被
批准逮捕之后,以至于法院判决的时间跨度并不是完全确定的,其主要取决于事例的深度与广度,以及侦查工作的进程和成果。根据相关
法规,公安机关在进行事例侦查期间最长可拥有为期两个月的许可期限,然而若出现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这一期限则可适当延长。在完成侦查工作之后,公安机关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许可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对于重大且复杂的事例而言,这一期限还可再延长半个月。倘若事例需要进一步
补充侦查,检察院有权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一次补充侦查的期限均为一个月,并且最多只能进行两次。在完成所有审查工作之后,检察院将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而法院通常会在收到公诉请求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事例或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事例,以及存在法定情形的事例,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这一期限还可再延长三个月。总的来说,
盗窃罪从批准逮捕到法院判决的整个流程所耗费的时间大约在数月至一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