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遗产继承争议事例中的时效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时效期限自
继承人获知自身权益遭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如果
继承权的确立早于二十年以前生效,则已无权提出
诉讼。当
继承行为发生之后,若继承人并未明示放弃传承权益,在此情形下将被视为默认接受全部遗产。除非遗
产权尚未进行分配处理,否则这部分财产将自动转变为全体联合所有。在此种状况下,当共有基石不复存在或者出现严重理由需要进行财产划分时,相关主体有权利请求进行全面分割。值得关注的是,如存在继承人隐藏、
非法占有或争夺遗产等损害其他继承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时效期限将从
侵权行为首次触犯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在真实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对于时效权的评估判断通常要结合具体事例和相关
证据进行精确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