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
期限届满时自然终止,假如雇主方未能与
劳动者协商
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或者雇主提出的续订条件低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坚决不同意续签新合同,雇主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而所谓的经济补偿金则是从劳动者在当前这家公司任职的时间长度出发,每满一年则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全额
工资给到劳动者。这里提到的每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所有的应发工资总和的平均值。然而,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如果这个平均月工资值超过了雇主所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此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计算,同时,最长支付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